实控人李春安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连城数控回复问询函

2022-08-23 17: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23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2】第005号)显示,2022年8月19日,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835368.BJ)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李春安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春安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北交所上市公司管理部请公司:(1)说明李春安涉嫌内幕交易标的是否为公司股票、北交所其他公司股票;核实公司对前述事项的知悉时点,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形;(2)说明李春安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其本人在公司正常履职,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3)2022年8月2日,公司披露《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说明公司董事长李春安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公司股票发行事项的正常推进,如是,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为推进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公司是否有其他融资安排,如有,请说明融资来源及计划;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4)说明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北交所要求公司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连城数控在对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2022年8月19日,公司收到李春安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2003号)。经确认,其涉嫌内幕交易标的并非公司股票,也不涉及北交所其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信息提前泄漏的情形。

  此外,李春安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目前其被立案调查未影响其在公司正常履职,因其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故公司暂不符合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目前公司股票发行所涉募投项目正根据实际进度安排正常开展,公司将通过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方式解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尽可能保障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受影响。同时,李春安也明确表示,如公司生产经营存在相关资金需求,其个人将以无息借款的方式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年报显示,李春安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任公司董事长。

   

  连城数控2022年8月2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3900.00万股(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0亿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连城数控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显示,连城数控2020年7月27日在北交所精选层挂牌,发行股份数量15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1533.00万股,发行的价格为37.89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史丰源、陈晖。连城数控募集资金总额为5.6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2亿元。

  连城数控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1.38亿元。公司于20207月17日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94亿元,拟分别用于单晶炉和切片机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连城数控上市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3624.72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330.28万元。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问询函【2022】第005号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数控)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李春安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请你公司:

  (1)说明李春安涉嫌内幕交易标的是否为你公司股票、北交所其他公司股票;核实你公司对前述事项的知悉时点,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形;

  (2)说明李春安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其本人在公司正常履职,该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2022年8月2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说明公司董事长李春安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公司股票发行事项的正常推进,如是,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为推进你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公司是否有其他融资安排,如有,请说明融资来源及计划;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4)说明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

  2022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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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李春安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连城数控回复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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