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大互联教育被罚 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

2022-08-18 17: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处罚〔2022〕坂田131号)。深圳国大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及合同违法案显示,深圳国大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广告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第1款与《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决定处以罚款100000元、警告。 

    

  国大教育官网显示,深圳国大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大互联教育”)是上才商务培训中心成立的独立互联网品牌。2019年12月,国大互联教育网校及国大教育APP全面结束内部测试,正式上线。国大互联教育网校是全国综合性的考试资讯门户网站,网站主要面向社会各阶层的广大考证人群,提供10大类100多种考试的新闻资讯与辅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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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大互联教育被罚 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

2022年08月18日 17:1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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