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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峰饮料“紧急”撤回IPO:曾被问询是否存利益输送,八成收入来自陕西地区

2022年05月20日 11:18    来源: 搜狐财经    

  作者|王伊萌

  排队11个月后,冰峰饮料在最后时刻选择放弃上市。

  5月18日,距离上会仅差一天,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峰饮料)已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自2021年7月9日披露招股书后,同年12月3日,冰峰饮料收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规范性、信息披露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问题等类型,共计54项问题。

  中国证监会要求冰峰饮料补充披露营业收入、销售模式、资金使用、投资关系、管理层人员关系等方面的详细信息,核查是否涉及不合规的关联交易与利益输送。冰峰饮料随后在12月14日更新的招股书中一一回应。

  对于撤回申请,搜狐财经致电冰峰饮料,对方称暂时不清楚原因。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搜狐财经分析到,作为非注册制企业,有两种可能撤回IPO申请。第一是自查突然发现申请材料中存在重大漏洞、可能导致无法顺利过会,主动撤回修正;第二是根据当前的市场状况及可能的窗口指导意见,自忖无法上会获批,所以主动撤回。

  冰峰饮料“紧急”撤回上市申报

  按照申报进度,证监会将于5月19日,对冰峰饮料等三家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证监会5月18日官网公告显示,因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撤回申报材料,证监会决定取消对冰峰饮料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冰峰饮料的上市之路还算顺利。

  2021年初,冰峰饮料与华创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拟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并预计于2021年5月31日前递交IPO申请材料。

  2021年6月28日,冰峰饮料IPO获证监会受理,7月预披露,12月收证监会收首发反馈意见,并更新了招股书。

  此次谋求上市,冰峰饮料拟募资6.69亿元,计划投入近2亿元用于玻璃瓶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将分别拟投入募资额4.3亿元、4032.99万元。

  在证监会反馈的意见中,股权转让尤为引人注意。

  根据此前披露的内容显示,成立于2016年的冰峰饮料在当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再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冰峰饮料仅有两名股东,分别为西安市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集团)和西安久悦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悦酒业),二者分别持股99%、1%,且糖酒集团全资控股久悦酒业。

  2016年久悦酒业将冰峰饮料5%股权转让给糖酒集团后退出,2019年又从糖酒集团处收购冰峰饮料1%股权。

  基于上述内容,证监会曾在去年12月的反馈意见中,要求冰峰饮料补充披露上述股权变动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冰峰饮料在更新的招股书中解释称,2016年,久悦酒业将其所持5%股权转让给糖酒集团,转让价格500万元,公司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即冰峰有限,双方成为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关系。

  但因冰峰有限尚未开始运营、未实缴注册资本,故糖酒集团未向久悦酒业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8年10月15日,糖酒集团以货币资金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8年12月29日,糖酒集团以货币资金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冰峰有限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而由于冰峰有限股份改制需要不少于两名股东,2019年7月26日,糖酒集团将其所持冰峰有限1%股权转让给久悦酒业,按1元/注册资本作价,转让价格为100万元。

  冰峰饮料表示,久悦酒业的股权转让与受让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公允性,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但冰峰饮料受到质疑的远不止这一处,其实控人张军也在此次IPO中备受关注。

  通过直接持股、担任其他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受托其他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冰峰饮料实控人张军,合计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糖酒集团91.83%的表决权,通过糖酒集团和久悦酒业控制冰峰饮料100%的表决权。

  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也要求冰峰饮料对实控人张军的“委托持股”情形以及未解除委托的原因等作出说明。

  橙味汽水占比超80%

  招股书显示,从产品类型上看,冰峰饮料近年来已从碳酸饮料,拓展至植物饮品、风味饮料和茶饮料等。

  但实际上冰峰饮料的营收大部分还是来自于“橙味汽水”一项产品。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的营收分别为2.86亿元、3.02亿元、3.33亿元和2.1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969万元、7767万元、6525万元与6156万元。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玻璃“瓶橙味汽水和罐装橙味汽水”销售金额分别为2.47亿元、2.5亿元、2.7亿元和1.7亿元,占当期总营收比重均超过80%。

  除了产品单一性的制约外,从陕西西安起家的冰峰饮料,还面临着难以突破的地域局限。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各期营收大部分仍来自陕西地区。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来自陕西营业收入分别为2.49亿元、2.45亿元、2.66亿元和1.7亿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均在80%左右。

  冰峰饮料在招股书中也表示,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陕西,存在一定的销售区域集中风险,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未来向外拓展业务的发展。

  冰峰饮料称,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发陕西省外新市场,拓宽更广阔的产品市场区域,将对公司未来成长产生一定影响。

  沈萌分析表示,对于冰峰饮料而言,其属于区域内的强势品牌,但也反映出在核心市场的增长接近天花板,而扩张到区域外又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对于冰峰的可持续及高成长存在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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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峰饮料“紧急”撤回IPO:曾被问询是否存利益输送,八成收入来自陕西地区

2022-05-20 11:18 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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