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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橙数字报告期内部分诉讼仲裁未了结

2022年03月18日 07:2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李犇 北京报道

  近日,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碧橙数字”)首次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审核状态当前已由“已受理”变更为“已问询”。《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报告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下同)内,碧橙数字业绩持续增长,研发费用保持稳定,但部分诉讼与仲裁事项尚未了结,此外个别股东曾因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并获刑。

  业绩持续增长行业竞争加剧

  招股书显示,碧橙数字为一家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分为品牌零售、品牌运营管理、渠道分销、品牌数字营销等四大类,线上销售渠道已实现对天猫、京东、唯品会等主流电商渠道的全覆盖。

  碧橙数字在招股书中称,公司成立初期,通过专注于家电消费电子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并将其成功拓展至其他消费行业。目前,公司已在家电、消费电子、大健康、母婴亲子等消费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服务的核心品牌包括林内、西门子、欧姆龙、美的和华为等。

  财务数据显示,碧橙数字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460.90万元、61207.38万元、86655.36万元和51598.70万元。其中,碧橙数字品牌零售业务和品牌运营管理业务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63%、91.83%、88.77%和81.4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碧橙数字净利润整体也保持增长态势。报告期内,碧橙数字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418.50万元、4394.74万元、7263.81万元和3385.71万元。碧橙数字表示,公司盈利均主要源自日常主业经营,利润来源质量较高且盈利结构保持稳定,收入增长主要与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电商平台的流量优势和集聚效应以及自身优秀的运营能力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网络购物用户数量和网络零售金额日益增加,电商行业和电商综合服务行业也在快速增长。但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服务商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内尚未形成定价标准,不排除其他电商服务商为了争取品牌方客户资源而降低收费标准和服务门槛,导致行业竞争加剧的可能性。鉴于此,碧橙数字提示风险称,除在电商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外,品牌方一般还会授权其他电商服务商在电商平台开设品牌专卖店或专营店,公司主要运营合作品牌的品牌旗舰店,品牌专卖店等会在一定程度上分流,导致自身面临其他授权服务商的竞争。

  碧橙数字在招股书中坦言,国内电子商务行业近年已形成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为主导,其他中小电商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公司电子商务服务业务主要依托于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开展,对上述电商平台的依赖度较高,如平台方由于市场竞争、经营策略变化等导致平台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下降,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渠道策略,公司营业收入将可能出现下滑。此外,平台方如果对商家政策及费率进行较大调整,将导致商户所支付服务费提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与业绩增长相对应,碧橙数字存货余额也“水涨船高”,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7712.59万元、10869.97万元、16395.33万元和14798.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242.19万元、429.99万元、504.66万元和614.60万元。

  研发费用保持稳定募资加强品牌合作

  值得肯定的是,碧橙数字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整体保持稳定,分别为626.55万元、757.25万元、761.27万元和518.50万元,研发项目主要包括订单管理、商品管理等软件开发项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获得3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不过,研发过程也面临测试中遇到障碍、未能达到预期研发效果等。为此,碧橙数字专门提示风险称,若出现上述情况,前期研发投入成本可能无法收回,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不能研究、开发出新的技术模式,或者未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可能存在现有技术被迭代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碧橙数字本次IPO拟募资7.88亿元用于综合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品牌渠道拓展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碧橙数字预计,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引入更多的合作品牌,结合线下体验店,打造一站式真实生活场景体验馆,实现从高端产品到大众产品的全面覆盖,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不断拓展消费客群,巩固销售基础。

  碧橙数字还表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影响因素,任何一项因素向不利于公司的方向转化,都有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能如期实现,进而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

  诉讼仲裁未了结个别股东被公诉

  碧橙数字在招股书中坦言,作为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与客户、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的诉讼和仲裁,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涉及部分尚未了结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此外,公司股东还曾因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

  2018年4月,张慧等就引入德国品牌方合作事宜与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碧橙有限”,碧橙数字前身)初步接触,提出以其香港公司即颐华正德国际有限公司(简称“颐华正德”)作为合作平台共同开展跨境贸易相关业务并转让部分股权;随后,因在德国采购货物的资金需要,碧橙数字子公司碧橙(香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碧橙”)与颐华正德签订了借款协议,香港碧橙两次出借合计144.03万美元,后因颐华正德擅自改变借款用途,香港碧橙发函宣布全部借款到期,要求其立即还本付息,并于2020年1月提出仲裁;截至2021年6月30日,香港碧橙收到颐华正德归还的资金76.88万美元,公司考虑到颐华正德经营困难,已于2020年度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021年2月1日,碧橙数字子公司杭州因诺橙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因诺橙智”)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浙江如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如泽文化”),主张被告未按双方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营销指标,并拖欠应返还的服务费,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服务费115.51万元、相应税费6.93万元以及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2021年10月2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及相应税费;2021年11月13日,如泽文化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碧橙数字尚未收回相关款项,公司已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额计提122.8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1月,碧橙数字主要股东之一的杜鹏因开设赌场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3日作出的《刑事判决书》“(2019)浙0103刑初72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杜鹏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杜鹏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招股书显示,杜鹏目前持有碧橙数字16.42%的股份。

  碧橙数字在招股书中提示风险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与客户、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的诉讼和仲裁,虽然上述诉讼和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随着业务发展,未来不排除可能产生新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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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橙数字报告期内部分诉讼仲裁未了结

2022-03-18 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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