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椅山白酒状告山西汾酒等,因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1年08月12日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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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8月12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1)浙0110民初12914号,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为吉林省大椅山酿酒有限公司,被告为山西汾酒、太原市永禾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吉林省大椅山酿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5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暖波,经营范围包含白酒、露酒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等。该公司由王暖波100%控股。
山西汾酒成立于198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为8.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秋喜,经营范围包含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6.56%。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36起,26.87%的案件身份为被告,47.01%的案件身份为原告。
太原市永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田德容,经营范围包含日用品、家用电器等的销售、食品经营等。该公司由田德容持股60%、表瑞菊持股40%。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蒋凡,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等。该公司由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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