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泉阳泉收监管工作函 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20日 11: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上交所网站近日对泉阳泉(600189.SH)下发监管工作函,就公司延期披露年度报告事项提出监管要求,处理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 

  

  4月19日晚间,泉阳泉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 

  公告表示,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由于2020年度报告涉及审计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经公司慎重决定,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泉阳泉收监管工作函 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4-20 11: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