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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滴滴”遇上刷单,发家致富?

2020年09月28日 22:05    来源: 江苏网警巡查执法    

  各类打车软件逐渐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不仅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不一样的共享生活,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法分子发现其中有利可图 

  9月13日,“滴滴出行”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公司系统自查发现,盐城市部分注册的滴滴司机订单的行驶轨迹异常,疑似有司机伪造订单。工作人员立即固定证据向亭湖警方报案。 

  大量拼车订单的实际车费与预估一口价相差很大,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蹊跷?接到报警后,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工作。在整个拼车的里程中,如果遇到堵车、绕路等情况,时常会有一些额外的费用支出。若乘客已经享受拼成一口价,则不会额外付费。由于司机与乘客之间的车费计价模式不同,因堵车和绕路产生的额外时长和里程费则是由平台支付给司机。 

  黄尖派出所民警董一鸣:“本来这项计价规则是平台公司为了保证司机的正当利益,提供的一种补偿方式,却不料被一些司机恶意利用,当做自己牟利的手段。” 

  在平台公司的密切配合下,民警通过对此类订单深入分析发现,市区内有多个订单、多名司机利用同种手段进行诈骗,以模拟行驶轨迹增加里程数、原地等待增加服务时长等虚构方法,在拼车订单模式下向平台骗取高额车费。仅2019年1月至今,假冒顾客生成的作弊订单就达2000余笔,骗取平台支付资金逾8万元。 

  9月20日,根据前期调查线索,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葛某。经审讯,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其早前想通过做滴滴司机赚取生活费用,注册成为滴滴司机后一直在盐城市区一带跑单,接单类型以快车为主。经营过程中,李某结识了不少好友,并应邀加入滴滴司机的微信交流群。在群里,李某时常看到有人说,发现这个通过滴滴平台赚快钱的途径。在了解到方法后,李某经常在生意不好的时候,和群里的司机互相发送虚假订单,骗取平台补贴费用。 

  9月22日,同为犯罪嫌疑人的王某、蒋某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投案自首。目前,李某、葛某等4人均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互联网+平台”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要健康合法使用“互联网+平台”。在互联网信息的世界里,任何信息皆有迹可循,任何动歪脑筋不当牟利都将得不偿失、自食其果。广大乘客和车主在发现类似情况时积极向相关平台客服及警方反映,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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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滴滴”遇上刷单,发家致富?

2020-09-28 22:05 来源:江苏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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