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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股发行非理性报价 该出手时就出手

2020年09月23日 06:59    来源: 证券日报    

  赵子强

  9月21日,沪、深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发行承销行为市场化约束机制联合发声。中证协表示,对发现相关机构违反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的行为将保持零容忍,即时采取自律措施。

  笔者认为,这主要针对的是近期新股网下发行过程中出现的申报价格抱团现象。

  日前,在某公司网下发行询价中,6954个申购机构中,有99.27%的机构以2.49元统一给出精准报价。如果报价低一分钱,就会造成发行失败,而高一分钱就会因“报价进入最高的10%”而失去配售资格。

  也许有人认为既然是市场定价,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都应充分尊重。不过,很难想象市场会如此整齐划一地给出一只新股报价。

  9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召开了第八次工作会议并对近期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发布了行业倡导。会议指出,近期随着新股供应量的增加,部分网下投资者在参与新股认购过程中存在“协商报价”的嫌疑,部分主承销商存在未能独立、审慎、规范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情形。

  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出现有机制的问题,也有机构逐利的因素,可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

  首先,进一步优化网下报价规则。

  现有规则中剔除10%高报价的目的是为了抑制高发行价,但在注册制市场询价过程中,会形成部分机构抱团出价,避免由于处于高价区间而被剔除的风险。

  同时,网下发行中越低价格拿到的筹码,在未来获得的收益越高,这为逐利的机构在网下发行中压低报价提供了主观动力。据分析人士测算,如果上纬新材上市后能很快达到42.01倍的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那么相关机构的短期盈利就会相当可观。

  笔者认为,应及时优化剔除规则,以及引入价格优先原则等,以期打破机构抱团报价的利益联盟。

  其次,加大监管力度。

  近7000家机构中超过99%的报价相同,用案情分析角度看,天大的巧合就是人为事件,用专业术语叫“围标”!这就是漏洞所在。如果把更多机构加入进来,能适当缓解问题,但仍然需要监管去跟踪发现和弥补漏洞。

  上交所与深交所均已就此明确发声,监管力度也必将随之加大。上交所表示,对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切实维护科创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守护好来之不易的良好改革局面。

  深交所表示,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强化创业板股票发行承销监管。一是进一步督促承销商认真履职尽责,提高投价报告质量,审慎合理定价。二是进一步督促买方机构专业诚信合规,独立客观报价。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发行承销过程的监管,加大对发行承销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股票发行正常秩序。

  第三,增强中介机构自律管理。

  在网下配售报价数据中,可以轻易发现很多异常报价行为。根据同花顺数据显示,以起帆电缆为例,其报价区间自15.43元起,最高价达1851.60万元,差价超过1851万元,令人咂舌。而且超高报价的现象并不是少数,今年下半年以来,就有10家公司机构网下最高给出的报价超过1000元。

  这样超高的报价如不是某种情绪的外泄,就只能是随心所欲的填报,从正常的角度来看,通过价值评估而得出的可能性极低。

  为督促机构自律,中证协要求中介机构和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专业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原则合理报价定价,以价值投资为导向形成合作博弈,促进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切实维护新股发行秩序。后续,协会将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对承销商、网下投资者行为的自律管理。

  笔者相信,在规则、监管和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下,A股市场将能更好发挥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作用,更好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更好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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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股发行非理性报价 该出手时就出手

2020-09-23 06:59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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