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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3业务被叫停半年 去年股票质押减值计提4亿

2020年06月23日 11:4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哈投股份(600864.SH)昨日晚间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指出,江海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二是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证监会拟对江海证券做出暂停债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产品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在债券自营业务上,江海证券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除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之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在资管业务上,除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外,不得新增投资;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除对存续合规办理延期外,不得新增业务。

  另外,江海证券5名高管收到了证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公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饶晞浩、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中国证监会拟对饶晞浩、孔德志、蒋宝林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葛新,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中国证监会拟对葛新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另外,中国证监会对江海证券总裁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要求其于7月3日上午10点到黑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资料显示,董力臣在2002年5月-2003年3月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3月-2009年6月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哈投股份表示,公司将认真履行股东责任,督促江海证券全面加强合规和风险管理,并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决定,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哈投股份称,如江海证券此次被责令暂停部分业务的相关监管措施正式实施,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2月31日,哈投股份以98.34亿元的价格收购了江海证券99.95%股权。半年后,哈投股份收购其余股权,并最终持有江海证券100%股权。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公布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被评为B类BBB级。

  2019年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5.58亿元,同比增长23.73%,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江海证券信用业务的营业收入为4618.37万元,同比降低70.07%,主要是因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减少带来利息收入减少,江海证券对其股票质押业务计提4亿元减值。

  根据6月19日哈投股份发布关于江海证券的仲裁公告显示,江海证券与梅河口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河德正”)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产生纠纷,涉及金额为0.95亿元。江海证券2020年1-5月的净利润合计2.01亿元,本次纠纷金额接近江海证券今年前5个月净利润的一半。

  公告显示,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金河德正因自身资金需要,先后两次将所持吉药控股(300108.SZ)股票质押给江海证券,合计质押2600万股股票,质押期均为一年。在待回购期间,金河德正没有如约履行偿付本息及违约金。2019年9月,江海证券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金河德正偿还0.95亿元融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在江海证券与金河德正的纠纷仲裁过程中,江海证券将质押标的进行处置抵偿账款。江海证券于2019年11月、2020年3月两次处置质押标的后,其与金河德正的仲裁标的金额变为0.51亿元。

  据野马财经报道,除了金河德正,江海证券还踩雷*ST信通(600289.SH)、弘高创意(002504.SZ)、天广中茂(002509.SZ,已被终止上市)、誉衡药业(002437.SZ)、天夏智慧(000662.SZ)、ST赫美(002356.SZ)。

  其中天广中茂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被摘牌。江海证券董秘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广中茂的股票作为质押标的,江海证券对其进行融出资金合计3.8亿元,此前公司对其计提减值1.3亿元,后续对公司影响尚不确定。

  为了减轻股票质押业务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哈投股份5月29日发布公告,江海证券拟以不低于约3.64亿元作为挂牌转让价格,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51%股权。

  目前江海证券持有江海汇鑫期货的股权比例为87.50%;蚌埠投资持股比例为12.14%;怡广投资持股比例为0.36%。在此次转让完成后,江海证券持有江海汇鑫期货36.5%股权,退居第二大股东。

  以下为公告全文: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限制业务活动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20〕1440号)的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江海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二是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江海证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

  1、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

  2、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

  3、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

  对此,江海证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江海证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江海证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江海证券需在收到《限制业务活动事先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回复中国证监会,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中国证监会针对江海证券相关人员出具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20〕1439号)和《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20〕1441号)的主要内容:

  1、饶晞浩作为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作为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作为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中国证监会拟对饶晞浩、孔德志、蒋宝林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2、葛新作为江海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中国证监会拟对葛新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对此,上述人员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其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上述人员需在收到《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回复中国证监会,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三、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书》(机构部函〔2020〕23号)的主要内容:

  董力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请董力臣于2020年7月3日10:00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接受监管谈话。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认真履行股东责任,督促江海证券全面加强合规和风险管理,并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决定,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如江海证券本次被责令暂停部分业务的相关监管措施正式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目前其他业务经营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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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3业务被叫停半年 去年股票质押减值计提4亿

2020-06-23 11: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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