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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充值玩游戏,打赏,这钱能退回吗?新规来了!谁该警醒?

2020年05月27日 21:54    来源: 网易新闻    

  还记得两周前,本报报道的“10岁小孩子玩游戏充值5万多元”的事情吗?该报道刊发后,多位家长在微信公众号“石狮日报”私信、留言表示关注,有家长表示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当他们要维权时,却尴尬地发现自己难有“胜算”。事实上,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行业及网络支付技术的发展,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今年学生上网课期间,类似纠纷更呈高发态势。针对此,最高法近日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类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多

  “一个多月前,我孩子也在游戏中充值了四百多元,还好及时发现。”市民纪先生告诉记者,在孩子上网课期间,他与妻子两人都要上班,家里只有两位老人陪孩子,为方便孩子上网课,他便将自己的一部手机留在家中。有一天,他查看孩子使用的那部手机时,在微信支付中,竟然看到多笔游戏充值记录,追问孩子后才知道,那些费用是孩子偷偷玩手机游戏充值后产生的,先后共充了12次,最多的一次充了100元。生气之余,他妻子也与游戏网站的客服联系过,想看下能否“退款”,但被客服人员直接拒绝,说充值的钱已经用在游戏中,无法退还。

  虽然觉得“手机游戏很坑”,但与游戏运营商沟通无果,纪先生也只好“算了”。同时他承认:自己在孩子教育和监管方面也存在不足,平时对孩子使用手机的情况没有过多的关注。据其介绍,孩子使用的是他自己的微信号,因为“家人群”有人过生日时,常会发微信红包,再加上过年过节时,一些长辈也通过微信发红包,所以孩子的微信账户上也有一千多元钱,没想到孩子会用这些钱来充值玩游戏。可见,家长在这方面的监管也要加强。据其了解,他孩子的不少同学微信或QQ账户上或多或少都有钱。

  市民陈先生是在看到本报“10岁小孩子玩游戏充值5万多元”的报道后,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给记者留言的。其反映称,他孩子也在短时间充值几千元用于玩游戏。他发现后,与游戏运营商沟通联系,告诉对方,那几千元是孩子自己瞒着大人充值的,希望游戏运营商能退回。客服人员受理他的投诉后,让他提供本人及孩子的身份证复印件。陈先生原以为钱会退回,谁知后来他再联系客服人员时,对方便没反应了。对于孩子偷偷充值玩游戏的事情,他认为家长有责任,但游戏运营商的责任更大,因为许多游戏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引诱”未成年人充值,说难听点,就是在给孩子“下套”。

  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上,人们会发现,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渗透能力正在不断增强。5月13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其中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上网。根据该份报告,学习、听音乐、玩游戏位列上网活动前三位,其他还包括上网聊天、看短视频、搜索信息等。玩游戏方面,手机游戏占56.3%,电脑游戏占24.6%。

  今年第一季度,因为需要上网课的原因,未成年人“触网”时间更长,也更加不好监管,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也因此大幅度增加。一些地方消协发布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已攀升至网络消费投诉首位,成倍地高于往年,比如,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数量达4472宗,同比增加了10倍,江苏省全省则有425件,同比增加460%。

  家长维权难!难在哪?

  鉴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在19日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称的费用,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样的规定让许多家长为之叫好,因为孩子瞒着家长游戏充值或打赏的费用,多的有几千、数万元,显然与孩子的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只要家长不追认,就属于无效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家长有权请求游戏运营商或网络公司退还孩子支付的相应费用。如果孩子是8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在网络游戏或打赏中所花费的钱,一律都应该退还。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家长想讨回孩子打赏或充值玩游戏的大额费用,并非“想要就能要回来”。在石狮市人民法院,记者与一些法官交流时,他们表示“关键还是要看证据”,如果家长有证据证明充值、打赏的行为人是未成年人,那么要求退回费用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梳理发现,不少家长正是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比如,有这么一个案例:14岁的朱某2018年7月份开始,使用他妈妈张某的手机,下载安装了广州一家网络公司旗下的游戏。在使用过程中,朱某瞒着张某,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多次充值消费,先后花了九千多元,为避免被张某发现,每次进行充值消费后,朱某还将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发送的消费通知短信全部删除。2019年10月中旬,张某去银行查询银行卡余额时,才发现孩子玩游戏充值一事。此后,张某多次与运营游戏的网络公司沟通,要求退款均被拒绝。气愤之余,张某便将网络公司告上法庭。但在法院审理中,由于张某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充值行为系其孩子朱某所为,法院最终还是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举证难,正是导致家长维权难的关键所在。多数孩子玩游戏时都是“避开”家长,许多家长往往都是在事后才发现孩子充值、打赏的行为。而除了举证难,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也让一些家长“望而生畏”,因为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网络消费产生的纠纷,也是一种合同纠纷,家长需要起诉的话,一般都要到网络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期待与警醒

  那么,面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多发的态势,我们该做些什么呢?就此问题,我市一些专业人士也提出一些建议。

  一方面,作为家长要有所警醒,在日常生活中,要让孩子养成健康的娱乐方式,避免孩子长时间玩手机、电脑,并保管好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账号和密码,以减少孩子偷偷支付的能力,对于孩子个人微信、QQ账户内有钱的,应进行必要限制。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将“实名制”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据了解,2019年1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网络游戏的“实名制”形同虚设,或者存在明显的漏洞,使得未成年人不需要实名认证即可直接登录、使用。

  除了落实“实名认证”外,有关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要求网络公司在游戏账户权限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区别对待”,对于未成年人的账号,游戏时长、充值额度要有所限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如果充值、打赏所使用的账户为未成年人账户,则应将举证责任分配给网络公司,由网络公司来证明“消费行为人为成年人”,否则就应无条件退款。这样便可避免家长维权举证难的问题。

  采访中,一些法律人士建议,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大额网络消费,应及时收集、保存充值支付记录等交易凭证,以及可证明是孩子在玩游戏、充值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等,并及时与网络公司联系、沟通。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转自:石狮日报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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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充值玩游戏,打赏,这钱能退回吗?新规来了!谁该警醒?

2020-05-27 21:54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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