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未及时披露诉讼信息 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2020年02月10日 18:50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月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曲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曲晓力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公司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向前的诉讼。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华青剑)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