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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3宗案件行政处罚 融钰集团因公告不实被罚

2019年03月08日 17:23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 马先震)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分别为:证监会依法对澄星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对大信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吉林证监局依法对融钰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中,融钰集团2018年7月11日发布公告,在未明确中核国财是否为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的情况下,披露融钰集团与中核国财的合作为“打造央民合作新平台”,与事实在较大差异,足以对投资者的投资決策产生误导。

  对此,证监会对融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尹宏伟和江平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分别罚款30万元;对黄佳慧等7名其他责任人员给子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規行为子以严厉打击,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各类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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