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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恒力董秘赵丽莉辞职 日前曾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19年02月23日 07:43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月22日晚间,新日恒力(600165)公告称,今日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丽莉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丽莉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赵丽莉离职或许与此前受到的公开谴责处分有关。

  2月11日,春节过后的首个工作日,新日恒力董秘赵丽莉遭到上交所公开谴责。上交所指出,2015年高溢价收购博雅干细胞股权过程中,公司存在重组预测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购完成后对标的失去控制等问题。董秘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对其处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据了解,赵丽莉自2008年12月担任新日恒力董秘以来已有11年,在此岗位上,赵丽莉于2016年、2018年两次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

  2016年6月20日,新日恒力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提交事前公告,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同时提交新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应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等公告并复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披露发行方案后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应当承诺公告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新日恒力相关事前公告未经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即将相关的股东大会资料上网;后经审核,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将公司的事前公告退回。

  上交所认为,新日恒力相关事前公告未经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即将相关的股东大会资料上网,业务操作程序上存在瑕疵,办理信息披露事务不谨慎。上交所同时表示,公司董秘赵丽莉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学习并熟悉相关规则,且办理信息披露事务不谨慎,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基于此,上交所对新日恒力、董秘赵丽莉予以监管关注。

  时隔两年,2018年8月,因2017年年报“变脸”,与业绩预告存在偏差,上交所认为,新日恒力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审慎,且未及时更正,业绩更正原因前后披露不一致,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基于此,上交所再次对董秘赵丽莉予以监管关注。

  新日恒力表示,赵丽莉辞任董秘之后,将由公司董事长高小平代行董秘职责。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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