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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违约仍坚持发货 神雾节能2.3亿营收被确认不恰当

2019年01月24日 08:10    来源: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记者 黄聪

  昨日晚间,神雾节能(000820.SZ)董事长辞职,第一大股东神雾集团5%持股被强制划转。

  公告显示,神雾节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宋彬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彬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宋彬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职务。

  长江商报记者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得知,公司第一大股东神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99%限售股已被司法划转山西证券。

  股份司法划转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3%;司法划转后,神雾集团仍将持有公司股份3.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4%。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前,山西证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司法划转后,山西证券持有公司股份31,820,4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

  高管增持计划可能生变

  人员变动和公司动荡,神雾节能2018年1月发布高管增持计划可能生变。

  2018年1月19日,神雾节能实际控制人吴道洪、董事长宋彬、副董事长吴智勇及董事兼总经理雷华宣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在未来1年内,将增持不低于4亿元公司股票。

  截至目前,该项增持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

  神雾节能表示,截止目前原增持人员中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外,其余增持人员均已离职。且自2018年初至今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增持人员筹集资金比较艰难,原增持计划的实施受到严重影响。

  尽管神雾节能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仍然愿意继续履行上述增持计划,但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构成存在不稳定性,为切实履行增持承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稳定后再行研究是否继续履行或变更增持计划。

  客户明显违约却坚持发货

  约10天前的1月14日晚间,神雾节能发布公告,当天收到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文件,文件显示,辽宁监管局2018年6月5日起对神雾节能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多项问题。

  据公告,辽宁监管局发现,神雾节能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确认了对印尼大河海外设备销售收入4.34亿元。但自2017年6月30日起,印尼大河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开始出现违约。截至当年底,逾期款项达3914.56万美元。但在印尼大河已经存在明显违约无法保证收回货款的情况下,神雾节能仍然向印尼大河发货并确认营业收入2524.60万美元、825.76万美元。神雾节能营业收入确认不恰当,金额约2.3亿元。

  此外,神雾节能还出现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恰当的问题,在2017年财报中,印尼大河和大河投资两位客户存在付款逾期等情形。神雾节能仅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而没有按照会计政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坏账准备计提不恰当。

  分析认为,神雾节能被辽宁监管局检查出多项问题,并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及股东减持均对公司构成利空,公司股价短线受压。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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