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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集团发布澄清公告 称公司债成功发行是最好回复

2018年12月10日 07:29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孟凡军

  12月7日,秋林集团发布公告,对近日媒体关于重组项目业绩承诺、客户情况、公司财务和发债募资等问题的质疑报道,进行一一澄清。

  秋林集团董秘隋吉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关于对公司的质疑报道,“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不过,隋吉平表示,总额5亿元的公司“18秋林01”债券已经交易挂牌,应该能说明问题。他认为,需要经过严格评估、审批等多道程序的公司债成功获批并发行,是对传言最有力的回复。

  收购标的业绩承诺未达标

  11月下旬,国内某财经门户平台网站分上下篇刊发了对于秋林集团经营事项质疑的文章,秋林集团在公告中称,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广大投资者对该报道内容产生误读,公司就相关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并进行澄清。

  2015年10月,秋林集团完成了对深圳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桔莱”)的股权收购,交易作价13.58亿元,交易对方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实业”)。根据当时的公司公告显示,嘉颐实业为颐和黄金的全资子公司,颐和黄金为秋林集团的控股股东,嘉颐实业与秋林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平贵杰。收购完成后,嘉颐实业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文章认为,金桔莱未能完成当初的业绩承诺,根据收购协议,深圳金桔莱2015年至2017年所实现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2亿元、1.51亿元及1.75亿元,调整后三年累计需完成净利润数为4.56亿元。而秋林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7年,深圳金桔莱累计完成利润4.44亿元,与累计承诺业绩相比,还差1197.29万元。

  秋林集团解释称,根据当时的补偿协议,若深圳金桔莱未完成业绩承诺,上市公司应当以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嘉颐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609.51万股股票以进行业绩补偿,同时嘉颐实业应将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的2015年度、2016年度现金分红85.33万元无偿转赠上市公司,嘉颐实业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补偿条款及公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今年8月27日,嘉颐实业已将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的2015年度、2016年度现金分红 85.33万元元转赠给上市公司,但回购股份尚未能履行。

  公司表示,股份回购尚未履行的主要原因是嘉颐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全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公司已经多次督促嘉颐实业并与财务顾问研究以及赴交易所请教解决途径,目前尚未解决该问题。不过,嘉颐实业已经开始就相关涉及诉讼案件逐一进行解决,并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公司下一步还将继续督促嘉颐实业尽快解除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冻结和质押,以按承诺完成重组项目的业绩补偿。同时公司也将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促使嘉颐实业完成业绩补偿。

  5亿元公司债成功发行

  除上述内容之外,澄清公告中还就公司黄金的销售和采购业务、2017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异常的原因与合理性、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河北宏润合装项目和非公开发行债券相等情况,一一做了解释或说明。

  澄清公告称,上述文章有关报道内容公司均已在此前发布的信息公告中披露。针对报道中的不实言论,公司将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隋吉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大家都知道现在企业债不好批,批了也可能发不出去。我们批了也成功发出去了,这就充分说明公司各方面都很正常。”

  公告显示,去年12月份,秋林集团拟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本息。而今年11月27日,本次债券全额发售完毕,目前,公司“16秋林01债”和“16秋林02债”已按照偿付进度计划如期兑付。

  隋吉平表示,上交所极其关注公司发行“18秋林01”债一事,并就发债事宜给予了公司很大支持。“现在国家从上到下都在帮助民企纾困解难、解决债务问题,公司需要积极探索各种有益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此前,公司也存在着数亿元债券到期问题,兑付存在着一定的危机。现在上交所帮助公司发行新债,帮助企业纾困,等于在现在的特定时期下提前帮助企业把潜在的债券危机消除了。”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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