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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两名中小股东进入新董事会 连环炮质疑资产出售议案

2018年10月18日 07:48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赵谦德

  见习记者 李万晨曦

  10月17日,*ST凯迪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议案》,并进行了换届选举,中小股东代表方正富邦提名的覃西文当选为非独立董事,华宝信托提名的须峰当选为独立董事。在*ST凯迪危机并未解除的情况下,中小股东代表的当选,成为了A股市场中小股东监督公司、参与公司治理的标志性事件。

  资产处置议案

  可行性被质疑

  在股东大会上,方正富邦代表对资产出售议案一连提出了多个问题,包括交易前提条件诸多, 如何短时间解决付款, 林地资产估值是否准确等。

  “我在此呼吁中小股东,对资产处置议案投反对票,也要呼吁新上任的董事要务实,要不然以后要付出代价。”方正富邦代表说。

  对于提名陈义龙、孙守恩、沈朝阳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方正富邦也提出反对意见,其认为,陈义龙和孙守恩作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凡是上一届的董事和监事不应该再担任新一届董事职务。而且陈义龙被银行间协会处罚,不适合担任董事。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公告显示,9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ST凯迪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积极配合协会现场调查以及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陈义龙进行了公开谴责处分,并认定其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期限为永久。但公告还显示,相关人员已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复审申请书》。

  据10月17日公告,陈义龙和孙守恩当选为非独立董事,沈朝阳未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华宝信托则对资产处置协议持有怀疑和担忧,担心该方案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且认为要解决资产重组的问题,首先是要解决大股东占款的问题,同时公司也要履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

  信披不及时

  遭交易所问询

  对于中小股东提出的关于占款问题的临时提案,*ST凯迪并未及时进行披露。10月8日,深交所下达对*ST凯迪的关注函,抛出8个问题,其中交易所指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但公司截至发函日,尚未就上述临时提案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ST凯迪在10月16日的回函表示,相关议案未及时公告是由于议案收取时间处于国庆长假期间,且部分议案的内容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取得相关法律意见及有效文件支持。

  实际上, *ST凯迪于2018年9月29日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5日收到股东提交的《关于要求公司立即向法院申请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的议案》和《关于要求公司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阳光凯迪、中盈长江、中薪油化工等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议案》临时提案,但是直到10月11日,公司才补充公告增加上述两项临时议案。

  为何*ST凯迪对这两项议案披露不及时?股东大会上,陈义龙再此否认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问题,而刚刚卸任的独立董事张兆国说:“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传闻有三个版本,为这个事情我们专门找陈义龙谈话说清楚,公司专门聘请了审计机构对大股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进行彻底清查,这个月应该有交代。”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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