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近日,辽宁证监局发布2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国盛期货采取责令改正,并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钱峰和首席风险官李勇。
经查,辽宁证监局发现,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2日进行了章程变更,但未按照规定提交书面报告,李勇作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未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辽宁证监局表示,责令国盛期货予以改正,并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钱峰、首席风险官李勇于2018年9月4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接受监管谈话。
并要求,约谈时需一并提交国盛期货关于章程变更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章程变更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的安排、妥善安置员工的安排、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是否符合业务需要、确保变更期间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的安排、变更期间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安排等,同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料显示,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是辽宁省期货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单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盛证券。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