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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去杠杆 五部委支持发行债转股专项债

2018年08月09日 07:06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喜威 每经编辑 贾运可

  为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近日,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了《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工作要点》,我国今年将围绕27项工作要点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包括“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等。文件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鼓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探索以试点方式开展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近段时间,市场上关于去杠杆的议论颇多,众说纷纭。

  直到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了下半年经济工作,去杠杆工作才最终定调。会议要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要通过机制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

  对此,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与部分观点认为我国已进入“稳杠杆”阶段不同,中央仍然强调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但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避免误伤实体经济。

  国家发改委等五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点》,则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具体工作内容,其中亮点颇多。

  比如,第二项要求“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以及银行对企业客户开展债务风险评估等方式,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根据《工作要点》的要求,这项工作由银保监会、央行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方面的要求为“持续推进”。

  第七项则指出,要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业首家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成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已经落地。据《证券时报》8月8日消息,作为农业银行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注册成立了私募基金子公司——“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要点》中还明确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善转股资产交易机制。具体要求包括: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集中开展转股资产交易,提高转股资产流动性,拓宽退出渠道。该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安排,我国将持续推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探索以试点方式开展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这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我国将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指导债转股实施机构和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债转股协议中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推动将市场化债转股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治理结构。

  在加强转股股东权益保障方面,《工作要点》要求,针对转股企业存在的股东行为规范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问题,研究加强转股股东权利保护的政策措施。此外,《工作要点》还要求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等。

  对于我国企业去杠杆工作的推进,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去杠杆要把握节奏,一方面货币政策应保持稳定,避免过度宽松或过度收紧,从而加剧经济风险;另一方面要通过改革去杠杆,比如,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以及完善财税制度等。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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