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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为何逃不过“退保理财”陷阱

2018年07月22日 07:50    来源: 金融投资报    

  银保监前期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取“保单分红”名义,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而在此前不久,银保监会挂牌后发布的第一份风险提示也是针对此类现象。该份提示称,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老“套路”屡试不爽

  “假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这是第三方理财平台的老套路了。”一位资深保险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很多客户都接到过类似的电话。”

  消费者究竟是怎么被“套路”的?最常见的手法是:冒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以“保单分红”、“保单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取得信任后,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对此,银保监会强调,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不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不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任何私下协议,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以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消费者如遭遇类似自称保险公司人员的‘分红’邀约,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网站、统一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验真实情况和相关人员资质,了解保单分红具体情况,核实保险机构办公场所等。”银保监会进一步提示,若发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话术”抓住痛点

  那么,消费者为什么会被“套路”呢?“投资收益高是主要原因。”上述资深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人身险产品为例,2013年费改前,预定利率一直被限定不得超过年复利2.5%;费改后,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大部分保险公司给出的预定利率为3.5%。这与第三方理财平台给出的动辄12%的年化收益率形成较大差距。”

  在4月的消费提示中,银保监会就曾提出,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市险企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论是否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第三方理财产品都是违规的。所谓的‘保本高收益’只是骗人的话术。”

  张颖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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