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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业融资承压 A股公司密集出售电站资产

2018年07月17日 07:45    来源: 证券日报    

  编者按:“531新政”后,相关上市公司采取怎样的行动应对?业绩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业内专家对此又有怎样的评价?今日,本报再次聚焦光伏产业,希望提供有益的投资价值参考。

  ■本报记者 于 南

  6月下旬以来,A股公司发布关于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的公告,似乎比以往更为密集。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在6月下旬至今的短短十余天时间里,仅A股有关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的公告就涉及隆基股份、正泰电器、航天机电、科陆电子、东方日升、亚玛顿等6家上市公司,以及装机容量逾200MW。

  市场猜测,针对出售电站资产的举措,可能与“531新政”有关;尤其是出售方,可能面临着现金流的压力。

  而抛开现金流问题暂且不谈,值得注意的是,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同为可再生能源行业,近期,相对于风电可以拿到的银行贷款利率为5%左右,光伏企业则普遍在6%以上,高的甚至会达到10%。”

  更为严峻的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尽管银行贷款并不会太多参考行业分析,主要还是单独评价企业的情况,但光伏目前的确属于银行贷款不太敢介入的行业。也就是说,不是开多高利率的问题,而是很难批贷。同时,随着今年对银行业表外业务(信托等)的严管,一些企业除了贷款和发债,几乎没有其它的融资渠道。”

  A股公司

  光伏电站资产密集出售

  7月2日晚间, A股上市公司正泰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正泰新能源)从隆基股份旗下6家子公司购买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涉及项目容量106.3MW,股权转让交易总价7.03亿元。

  尽管对于这一交易,隆基股份并未发布公告,但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隆基股份方面表示,隆基以单晶硅片、电池组件制造为主要业务,电站开发业务作为辅助,因此公司的电站开发本身是滚动的、不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电站出售将以收益为主要导向,与“531新政”没有直接关联。

  例如,在此番出售电站资产后,7月11日,隆基股份又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灵武市隆桥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7月9日收到了《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灵武隆桥228MWp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的通知》(宁电【2018】74号)。这意味着,隆基股份于今年3月份决策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228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今年6月29日并网运行。

  除了隆基股份,航天机电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的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也于日前完成了出售。根据相关公告,上海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成交价格合计为1820万元,该公司持有光伏电站备案容量5MW。

  而收购海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买家,正是航天机电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告显示,除了通过产权交易所向上市公司航天机电支付182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还需为上海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业清偿3000万元的债务。

  此外,A股公司科陆电子6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已与另一A股公司东方日升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合作及股权转让协议》,科陆能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作价2.7亿元权转让给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宁夏旭宁建设的3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15年1月1日并网发电,发电能力约为4380万千瓦时/年。

  究竟是否

  与现金流吃紧有关

  除了上述隆基股份、航天机电、科陆电子外,7月14日,A股公司亚玛顿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使得其间接持有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向下所拥有的普安县楼下5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

  公开资料显示,此番交易总价为3.7亿元,其中,天津富欢还将以承债方式偿还普安中弘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约1.9亿元)。而公告显示,天津富欢为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亚玛顿透过公告坦言,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属于重资产行业,随着公司相关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压力也日益凸显。为缓解上述压力,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调整光伏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减少债务及带来的现金流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

  事实上,《证券日报》记者据上述提及的公司2018年一季报梳理,几家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而细究其中,A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但同时,该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正值);B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减少(今年负值、去年正值);C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增加(负值);D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减少(负值)。

  在此基础上,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表示,“A、B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总数同比在增加,加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也在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在减少,说明其项目总体开始进入生产回报阶段、项目开始产生现金流,并可以投资新建新的项目,因此A、B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减轻、整体进入良性循环。”

  “而C、D公司经营产生的现金净流入持续减少,说明项目仍都处于较前期的建设阶段,需要持续投入输血,但其中C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也在同步增加,说明其资金链相对较为平衡。只是D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也在减少,说明其项目融资可能遇到较大障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资金链较为紧绷。”在沈萌看来,“根据这四家上市公司的情况,不能得出光伏行业现金流吃紧,才寻求资产出售的结论。”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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