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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及其子公司逾期债务达43.2亿元

2018年07月17日 07:1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弘股份7月16日晚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发布日,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43.2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债务形势严峻

  公告称,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逾期债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债权人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提起诉讼(仲裁),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未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将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并将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当晚,中弘股份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安徽证监局对中弘股份未能及时公布公司被处罚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情况作出警示。

  安徽证监局表示,近期,中弘股份发生子公司如意岛公司停工、被处罚等重大事项以及多笔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等违规问题。此外公司董事长王继红、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学军,作为直接责任人也被出具警示函。

  7月13日,中弘股份发布2018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约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76.59%。去年同期中弘股份净利润为2931万元。中弘股份表示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上半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亿元,主要是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018年大多处于停工状态,融资发生的资金成本费用化所致。

  “卖身卖资产”均被问询

  目前,中弘股份正在通过资产重组、加快资产出售、催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力求化解债务危机。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中弘集团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2.28亿股股份转让给新疆佳龙,占中弘股份总股本的26.55%。转让完成后,中弘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疆佳龙。新疆佳龙将给中弘集团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中弘集团承诺上述流动性首先用于解决其和上市公司之间相关未清偿的债务,不得挪作他用。

  不过,深交所7月2日晚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发来的问询函指出,本次拟转让股权因质押及司法冻结合计涉及债务目前达31.92亿元,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新疆佳龙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是否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以及双方股权转让协议能否解除过户障碍。

  中弘股份在7月12日晚回复表示,新疆佳龙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佳龙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及融资空间,能够为本次交易提供较强的资金筹措保证。但财务数据显示,新疆佳龙本身盈利状况堪忧,2017年、2018年1-5月分别亏损1936万元、1398万元。

  中弘股份7月8日还与罗胜特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4亿元的价格向对方转让如意岛公司100%股权。中弘股份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为公司带来增量资金7300万元、投资收益10.31亿元、负债减少81.92亿元。

  深交所在7月12日对上述转让事项提出了9项问询。罗胜特投资由佳兆业间接控制,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罗胜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财务数据、与佳兆业之间的关系,详细分析罗胜特投资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实际履约能力。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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