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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员工持股计划浮亏超四成 实控人并未兜底

2018年06月20日 18:03    来源: 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嘉寓股份(300117)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6月20日下午召开,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草案将于该次股东大会上提交审议。然而《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记者注意到,公司之前发布的第二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浮亏超过四成。

  此前员工持股计划已巨亏

  根据公告,6月20日下午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将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这三项议案。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该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而买入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

  记者注意到,公司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推出的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有了超过四成的浮亏。截至2017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建仓。该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202.57万股,成交金额为8089.84万元,成交均价为6.73元,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 1.678%。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此前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建仓,累计购买股票728.37万股,成交金额为4999.89万元,成交均价为6.864元/股。截至本周二,嘉寓股份收盘于3.67元/股,较前两份持股计划的收盘价下跌超过四成。

  实控人并未兜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于多数公司实控人完全为员工持股计划保本兜底的情形,按照公司历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条款设定,实控人是并不全额兜底的。

  按照历次计划的条款设定,3亿元的员工持股计划额度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1.5亿元,剩下的额度来自实控人田家玉的借款,借款利息为年利率8%。田家玉先生保证:如存续期满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收益率小于 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只承担自筹资金部分亏损,借款部分亏损及借款利息由员工借款人承担;如存续期满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收益率大于 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收益大于借款利息部分由持有人享有,不足部分由员工借款人承担。

  按照这一承诺,田家玉仅对员工借款部分发生的亏损兜底,员工自筹资金的亏损,田家玉无需负责。而对比近期发布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上市公司,这一保障力度明显偏弱。例如,秋林集团、冠城大通等公司在近日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分别给予了员工10%的年化收益承诺。金通灵、石英股份的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保本兜底,国轩高科控股股东也对其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保本及预期年化收益6.5%的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田家玉向员工提供的借款收取8%的年利率,这也远高于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从公司2017年的业绩表现来看,此前推进的员工持股计划并未使公司业绩增长,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6374万元,较前一年下滑了16.34%。

  违规案或令公司继续承压

  而且,公司此前的违规行为还会使得公司未来的业绩继续承压。

  2017年5月1日晚,嘉寓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嘉寓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二、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三、账外支付员工薪酬。证监会的这一处罚成为投资者们的索赔依据,凡在2010年9月2日到2015年6月12日之间买入,并于2015年6月12日当天持有嘉寓股份的投资者,均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也可拨打025-84686587、84686858的电话进行咨询,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早在去年5月份就已经对此进行了正式立案。而2017年年报中,公司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披露,投资者索赔的相关案件均已撤诉。然而,其实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已然获赔。公司董事长田新甲在参与今年5月18日的北京地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时,在与记者交流时表示“上述案件全部达成和解裁定”。

  根据相关法律,嘉寓股份的虚假陈述索赔仍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后续或仍会有投资者向公司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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