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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分红公告

2018年06月05日 06:3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华 纯债 信用 主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分 红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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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 华纯债 信用 主题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分 红公告

  公告 送出 日期 :2018 年 6 月 5 日

  1.

  公告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 用债券(LOF)

  场内 简称 银华 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1820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2 年8 月9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 规和 《银华 纯债信用 主题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基金 合同 》等 的 有

  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18 年05 月 25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 元)

  1.12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 民币元)

  85,608,928.4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 (单位 : 人民 币元)

  42,804,464.22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 额) 0.48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 第 一次分 红

  注:1 ) 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 , 在符 合相关基 金 分红条件的 前提下 , 本基金 每年收益 分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每次 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 低于截至 收 益分配基准 日可供分 配利润的50%。 截 止基准

  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 额= 基准日可供 分配利润*50% ; 且基 金收益分 配基

  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 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 配金 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2)本次每份 基金份额 分配的收 益占可分 配收益 的比 例为 88.68% 。

  2. 与分 红相关的其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6 月7 日

  除息日 2018 年6 月8 日(场 内) 2018 年6 月7 日(场 外)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18 年6 月12 日( 场内) 2018 年6 月11 日( 场外)

  分红对 象 权益登记日 全体登记 在册的本 基金份额 持有人 银华 纯债 信用 主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分 红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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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 投资的投 资者其现 金红利转 换为基金 份 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NAV) 确定 日:2018 年6 月 11 日;

  2) 红利再投 资的基金 份额可赎 回起始日:2018 年 6 月13 日。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的财 税字[2002]128 号 《 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 基 金向投资 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 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 次收益分 配免收收 益分配手 续费;

  2) 收益分配 采用红利 再投资方 式免收 再 投资的费 用。

  注: 收益分 配时发生 的银行转 账等手续 费用由基 金份 额持有人自 行承担; 如 果基金 份额持有 人所

  获现金红利 不足支付 前述银行 转账等手 续费用, 基金 登记机构可 将该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 红利

  转为基金份 额。

  3. 其他 需要提示的事 项

  3.1 红利发放 办法

  1) 登记在注 册登记系 统的基金 份额 , 可以选 择现金分 红或者红利 再投资 。 登记 在证券登 记结

  算系统的基 金份额的 分红方式 仅为现金 分红。

  2) 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 者,其红 利再投资 所转 换的基金份 额将以 2018 年 6 月 11 日的

  份额净值进 行计算。 投资者应 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进 行份额确认 查询,并 可以发起 赎回申请 。

  3.2 提示

  1) 权益分派 期间(2018 年 6 月5 日至2018 年 6 月 7 日)暂停本 基金跨系 统转托管 业务。

  2) 权益登记 日买入的 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 ,权 益登记日卖 出的基金 份额不享 有本 次分

  红权益。

  3) 权益登记 日有效申 购申请本 基金的基 金份额不 享有 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 登记日有 效赎回申

  请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 。

  4) 本基金默 认的分红 方式为现 金方式。 登记在注 册登 记系统的基 金份额持 有者可以 在基金开

  放日的交易 时间内到 销售网点 修改分红 方式,本 次分 红确认的方 式将按照 投资者在 权 益登记 日之

  前( 不含 2018 年6 月7 日)最后 一次选择 的分红 方式 为准。

  5)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 公司的相关 规定,基 金管理人 拟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 申请银华 纯债信用 主题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LOF) 停复 牌时间 为 2018 年6 月 5 日 开市

  起至当日 10:30 。

  3.3 咨询途 径 银华 纯债 信用 主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分 红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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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 热线:010-85186558 ,400-678-3333

  2) 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

  3) 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及本基金 各代 销 机构的相 关网点( 详见本基 金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 公告) 。

  3.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 人承诺以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 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 益。因基 金分红导 致基金份 额净 值变化,不 会改变基 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 ,不

  会降低基金 投资风险 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 益。基金 的过 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 现,敬请 投资者注 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6 月5 日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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