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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险企获得 税延养老险经营资格

2018年06月01日 07:25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冷翠华

  昨日,银保监会公布了第一批获得税延养老险经营资格的名单,共有12家险企首批获得资格。

  银保监会表示,其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他们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以及英大人寿。

  银保监会要求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安全稳健,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将按照上述《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并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4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实施税延养老险试点。

  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解读了税延养老险新规及税务机关将采取的具体落地措施。次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对税延养老险缴费期间的抵税及领取期间的纳税做出细致的规定。

  5月7日,银保监会、财政部、人社部和国税总局下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对税延养老险的产品设计原则、产品要素以及产品管理作了详细要求。

  昨日,首批获得经营资格的险企名单出炉。至此,保险界翘盼的税延养老险历时十年终于“靴子落地”。业内人士认为,这预示着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保险,即将迎来崭新的战略机遇期。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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