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晓丽)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处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8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要求,上述检查将实施“双随机”检查。2018年4月至5日为自查阶段,要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自查报告;2018年6月9日将对部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此次检查对象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型的银行、民营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