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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违约风险抬升 监管探索市场化、法制化处置措施

2018年05月25日 13:26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东方园林拟发债10亿却仅募集到5000万元的消息引发关注,甚至有媒体形容东方园林为“史上最惨”发债。东方园林发债受到冷遇的背后,反映出近期信用债违约、企业债务危机事件,对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有媒体统计称,截至5月19日,今年已有17只信用债违约,涉及10个发行人;违约金额合计145.64亿元,同比增长36.24%。这些企业债务风险和违约事件发生后的处置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而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债券市场一线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发生的民营企业信用债违约现象,是在整体流动性紧平衡的大环境下导致个别企业的风险暴露,并不存在系统性风险。同时,针对已经违约的债券,监管机构也在研究推进各种市场化、法制化的处置措施,正在探索违约债券特殊转让的交易机制,拟引入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与违约企业债务重组。

  信用债违约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据每日经济新闻,2018年发生信用债违约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出现债务违约的发行人分别是富贵鸟、凯迪生态、ST中安、春和集团、亿阳集团、神雾环保、丹东港、中城建、大连机床以及川煤集团。其中,丹东港、大连机床等公司年内已多次违约。

  5月初,浙江大型民企、多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的盾安集团惊曝陷入债务危机。值得庆幸的是,目前盾安集团并未出现违约情况。但并不是所有发行人都这么幸运。5月7日到13日一周之内,便接连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出现债务违约。

  比如,*ST中安5月7日公告称,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多项应收账款未能按预期时点实现回笼,导致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无法按期支付此次债券本金及利息,“15中安消”债券违约。凯迪生态同日也公告称,公司中期票据“11凯迪MTN1”无法按时兑付。凯迪生态表示,公司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本期中期票据兑付,但仍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

  监管部门表示不存在系统性风险

  前述债务风险和违约事件发生后的处置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5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回复记者提问时表示,证监会注意到近期债券市场的兑付风险较高的现象。证监会已提醒相关部门重点做好风险的提前排查、预警、监测和综合研判并对已经发生的违约进行处置。证监会对后续可能出现的风险正在开展摸排工作。

  据上海证券报,债券市场一线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近期出现的信用债违约事件既有共同点也有各自的特点。

  从宏观层面看,目前市场流动性处于紧平衡状态,而民营企业处于资金链的末端,抗风险能力弱,受到流动性趋紧的影响比较明显。资管新规出台之后,商业银行正在经历表外资产转入表内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信用收缩,对民企现金流产生了较大压力。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近期发生信用违约的民营企业可以说自身都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本身财务杠杆过高,对外投资风格过于激进;有的债务结构不合理;有的没有管理好企业的债务期限,出现了债券、债务集中到期的现象;还有一些则是企业规范运作出现了问题。从这个角度看,目前发生的民营企业信用债违约现象,应该说是在整体流动性紧平衡的大环境下,导致个别企业的风险暴露,并不存在系统性风险。

  据统计,目前上交所上市信用债违约率约为2.2%。(违约率计算口径为:仍处于违约状态下的债券规模/仍在存续期内的债券规模,下同);银行间市场信用债违约率约为7.6%。;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约为1.74%;美国市场信用债违约率约为2%。

  未来一段时间,信用债市场面临怎样的压力呢?债券市场一线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沪深交易所分别下发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债券风险进行持续监测、上报。结合上报数据和监管层掌握的情况,可以判断,如果未来市场宏观环境不发生改变,年内可能还会发生信用债违约的现象。但即使有新的违约事件发生,预计交易所信用债违约率仍不会超过同类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也会远低于银行贷款的不良率,整体违约形势可控。

  专家建议监管机构完善制度化建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曙光、刘欣东撰文指出,沪深交易所均对违约的公司债券采取停牌措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则也要求债券于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终止交易流通。这意味着违约债券难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即丧失流动性,债券无法交易会大大影响处置效率。

  金融领域资深律师常彦波表示,目前发生的违约事件中,绝大部分都还是采取自行协商的方法解决,寻求司法诉讼的尤其是诉讼破产的案例虽然也有,但是极少。“事实上,我国的破产法此前不太有实践,法院一直没怎么受理过破产申请,这几年违约多了,政府也有意推进破产兼并整合,2016年-2017年左右,法院才开始受理破产的案件。”

  据东方证券研究所统计,截至2018年一季度,市场上共有64次债券发生70次违约,违约后最终选择债务重组的共有12只,全部回收的有6只,部分回收的1只;选择求偿诉讼的有20只,其中2只部分回收,18只全部未回收;违约后选择破产重整的18只,其中仅1只部分回收,17只全部未回收。

  常彦波表示,我国目前债券市场上对投资者的保护制度主要是持有人大会制度,而从多起违约事件中反映出,该制度对投资者的实际保护效力非常有限。如召开持有人大会的触发条件不够细致具体;会议审议事项实际意义不大,所提议案的执行力度不够。另外,相对于国外受托管理人拥有更多的权利空间,问责机制较为完善,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实际操作性不强。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细化。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随着债券违约风险的不断暴露,在这个过程中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完善这些制度建设。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债券发行人、中介的信息披露监管力度,要求强化风险揭示,为尽早发现和化解风险提供条件,引导债券及时形成合理的风险定价。

  去年3月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全面落实了公司债市场各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要求相关各方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排查、预警信用风险,及时发现和尽早化解风险。《指引》建立了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要求受托管理人每半年提交定期报告,并就高风险债券不定期提交临时报告,以便监管机构及时掌握市场风险状况。

  同时,针对已经违约的债券,监管机构也在研究推进各种市场化、法制化的处置措施,正在探索违约债券特殊转让的交易机制,拟引入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与违约企业债务重组。

  投资者如何规避信用风险?

  对投资者而言,该如何规避信用风险,做好信用债投资?

  据中国证券报,联合资信和联合评级研究部表示,第一,投资人应正确认识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树立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有投资就有风险,高收益与高风险是紧密相关的,必须打破刚性兑付的幻想。

  第二,重视信用风险的识别。在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金融持续严监管的背景下,投资者首先应加强对信用风险的识别,关注不同领域、行业的风险水平,合理使用评级结果,对评级报告中揭示的风险点加以关注。

  第三,机构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信用资质和有关增信条款应进行全面审查,加强内部风控管理,及时跟踪信用风险的变化。投资人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完善投资人保护协议、违约后处置条款或交叉违约条款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投资者应合理进行风险分散配置,“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中”;同时积极使用风险分散和转移的工具和手段,如担保和保险机制以及信用衍生工具等,有效推动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转移。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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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违约风险抬升 监管探索市场化、法制化处置措施

2018-05-25 13: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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