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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资“四板市场”

2018年05月14日 07:21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周 琳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示了首批全国区域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在首批21家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备案名单中,天津、浙江、广东、山东等地交易中心未在列。何为区域股权市场?如何投资这一市场?又有哪些风险值得注意?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股权市场是服务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的私募股权交易市场。2013年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与主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不同,区域股权市场大多由地方政府设立,归地方政府监管,一般是遵循“一省一市场”格局,俗称“四板市场”。

  根据此前监管部门表述,区域股权市场的定位着眼于几个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和规范;成为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成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综合运用的平台;成为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延伸。由此可见,为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提供融资服务,助推其健康快速发展是区域股权市场的核心任务。

  目前,我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尚处起步阶段。2017年7月份《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作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首份框架性文件,该《办法》明确了区域股权市场的业务边界和发展方向,重点内容包括:“四板市场”应坚持私募性质,不得变相公开发行产品;不得跨区域经营;交易同一证券的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和穿透核查制度,并对信息披露提出要求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仅为中小微企业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包括募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四板市场”着重服务当地的创业和创新,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挂牌、股权转让、再融资的机会,主要服务本地企业。

  证监会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已设立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企业1.33万家,新增展示企业3.34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4369亿元。

  什么人能投资“四板市场”?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单只证券持有人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法人组织。个人投资者若想参与“四板市场”,需要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准入门槛。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相对于场内交易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具有简单快捷、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典型的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每次融资时间基本为2个月至3个月。融资方式有股权质押、股权、私募债和其他(包括银行贷款、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和资产收益权等)。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高鹏飞表示,目前“四板市场”面临一些发展问题。一是虽然挂牌企业多为创新成长型企业,但由于多数仍处于发展初期,并未形成明显的行业竞争力,上市遥遥无期,与投资机构所要求的投入企业后几年内就实现上市退出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区域性市场因受政策限制,挂牌企业价值很难通过市场交易体现,通过区域市场退出渠道并不畅通。三是我国私募股权类金融机构种类偏少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发达地区,这方面发展需要加强。

  高鹏飞提醒投资者,在参与“四板市场”投资时,应注意防控“退出”时间长、交易知识欠缺、审批周期变化等潜在问题和风险。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周 琳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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