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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0起私募基金违法案件已查实 涉及四类违法行为

2018年04月20日 18:17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0日通报了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案件进展情况。2017年12月,证监会部署了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目前10起案件已经查实,其中8起案件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

  高莉介绍,10起案件分别涉及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老鼠仓等四类违法行为,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资金募集环节问题集中。表现为不设投资门槛,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甚至提供保底承诺等;

  二是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存在利用港股通账户跨境操纵多只股票价格、借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和配资账户筹集巨量资金操纵多只股票,甚至存在混同固有资产和基金资产,挪用近亿元基金财产用于其他业务支出等;

  三是利益输送手法新。存在通过大宗交易将所管理的产品所持有的股票低价转让给其他私募产品,进行利益输送;在所管理的产品之间以约定价格对倒交易,虚增自身产品业绩;个别私募基金实控人在担任投资顾问期间,利用他人账户高杠杆谋取“跟仓”收益,非法获利上千万等。

  四是登记备案不规范。部分机构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部分产品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备案产品比例高达70%,违规开展私募业务。

  高莉表示,合规经营、强化风控是私募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私募基金应聚焦财富管理主业,回归理性价值投资,尽职对待受托资产,忠于投资者利益。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继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乱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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