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上海银监局沪银监罚〔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12月和2017年3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两次变更注册资本,均未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上海银监局决定对安信信托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3号)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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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银监罚决字〔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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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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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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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和2017年3月,该公司两次变更注册资本,均未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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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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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