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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添利:2018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2018年04月13日 06: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民生加银 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第二次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4 月13 日

  1 公告 基本 信 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69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3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8 年度的 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A (场 内简 称: 民生 添利 )

  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904 166905

  截止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的相关

  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值(单位: 元 )

  1.057 1.055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配利润(单位: 元 )

  90,866,113.23 412,518.4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16 0.15

  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 个月后,

  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 元( 含本

  数, 以 C 类基金为依据), 则本 基金 须 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 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次 分红 方案 : 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 利 0.16 元, 每 10 份 C 类基金份额派发

  红利 0.15 元。

  3、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 】1730 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生效。

  2 与分 红相 关 的其 他信 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4月18 日

  除息日

  2018 年4月19 日(场内) 2018 年4 月1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年4月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分红发放日处于

  封闭 期, 本次 分红 为现 金红 利, 无红 利再 投资 事项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2 ]128 号)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

  2、本次红利款将于 2018 年4 月 20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 需要 提 示的 事项

  3.1 权益分派期间(2018 年4 月 16 日至 2018 年4 月 18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

  3.2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 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 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 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

  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 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免长途 通话费用)

  3.7 风险 提示 :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3 日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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