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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监管层限制资管产品 购买场外期权

2018年03月10日 08:01    来源: 深圳商报    

  周五,有外媒称中国监管部门计划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投资场外期权交易进行限制,以降低风险,维护股市稳定。

  消息称,监管部门计划要求资产管理产品买卖个股场外期权的期权金和保证金合计不得超过产品总规模的30%。监管部门还计划从开展资管产品场外期权业务机构资格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限制,上述计划尚在讨论中,仍存在变数。

  所谓场外期权,是指在沪深交易所之外交易的期权。买方与卖方订立合约,期权买方有权利在合约有效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约定数量的标的股票,期权买方需要为这个权利支付权利金;而期权卖方向买方收取权利金并在买方行权时承担履行合约条款的义务。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一些配资机构推出的所谓场外期权业务,资金安全并无保障。据悉,部分机构提供的场外期权业务大多为看涨期权,投资者买入相关个股的期权,到期后进行结算,期间投资者只需要交纳权利金即可。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表示,“场外期权具有杠杆和配资的属性,监管层出台措施限制交易完全有可能。虽然监管层此前禁止券商与个人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但仍有一些机构针对个人开展相关业务。”

  记者注意到,监管层已经注意到了场外期权的风险。去年5月,证券业协会曾下发关于加强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称,加强场外衍生品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不得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融资或者变相融资服务,不得收取明显超过履约保障需要的保证金。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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