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 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 信中证申 万证券行 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
办理定期 份 额折算业 务的公告
根据《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 (简 称
“ 基金 合同 ” ) ,及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 司的 相关 业务
规定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 本基金 ” )将
在 2018 年 3 月 14 日 办理 定期 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份额 折算 基 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定期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 。 本基
金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 , 本基金的第一个 运作周年自 2014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2 日止, 第二个运作周年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 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止 , 第三个运作周年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止, 第四个运
作周年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止, 即 2018 年 3 月 14 日为本
基金第四 个运 作周 年的 结 束日 。 本次 份额 折算 为 本基 金 的定期 折 算, 基 准日 为
2018 年 3 月 14 日。
二、 份额折 算对 象
本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 基金份额折算基 准日登记在册的 证券 A 份额、申万
证券 份额 (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份 额包 括 申万 菱 信中 证申 万证 券 行业 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 “申万 证券份额”, 基金代码 163113)、 申万菱信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以下简称 “ 证券 A 份额 ” ,
交易 代码 150171 ) 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之积极
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 “证券 B 份额 ” ,交易 代码 150172 ) 。
三、 份额 折算 方 式
证券 A 份额和 证券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 证券 A 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
申万 证券 份额将按一份 证券 A 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每个运作周年,将证券 A 份额上一个运作周年结束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 分, 折算 为场 内申 万证 券份 额分 配给 证券 A 份额持有人 。
申万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证券份额将按一份证券 A 份额获得新增
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
持有 场外 申万 证 券份 额 的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将 按 前述 折 算方 式 获得 新 增场 外
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证券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 证券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 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证券 A 份额
( ) = ( ) NUM A NUM A
后 前
0.5 1 .0000 NAV NAV NAV A ??
后 前 前
( ( ) ) - -
证券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 证券 份额的份额数=
( ) ( ( ) 1.0000) NUM A NAV A
NAV
??
前 前
后
其中:
() NUM A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 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 NUM A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 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 NAV A
前
: 定期 份额折算前 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即折算基准
日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前
: 定期 份额 折算 前申 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证券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 证券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证券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 证券 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为 1 份) ,余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2 )证券 B 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 证券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3 )申万 证券份额 0.5 1 .0000 NAV NAV NAV A ??
后 前 前
( ( ) ) - -
原申万 证券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 证券 份额的份额数=
( ( ) 1.0000)
0.5
NAV A
NUM
NAV
?
??
前
前
后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后 原 申 万 证券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申 万 证券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NUM
前
+ 原申万 证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 证券 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 证券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
: 定期 份额 折算 前申 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证券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NAV A
前
: 定期 份额 折算 前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即折算基准
日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UM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 证券 份额的份额数。
申万 证券 份额 的场 外份 额 经折 算 后的 份 额数 采 用截 位法 保留 到 小数 点 后 2
位, 由此 误差 产生 的收 益或 损失 计入 基金 财产 ; 申万 证券 份额 的场 内份 额经 折算
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 额计 入基 金财产。
投资 者可 在份 额 折算 基 准日 后 第二 个工 作日 查 询经 注 册登 记 人及 基 金管 理
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 份额 折算 期 间的 业务 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8 年 3 月 14 日 ) ,本 基金 暂停 办理 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下同) 、赎回、 转换、 转托管 (包括 系统 内转托管、跨系 统转托
管, 下同 ) 、 配对转换 业务; 证券 A 和证券 B 正常交易 。 当日 晚间 , 基金 管理 人
计算当日 申万证券 基金份额净值 和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并 进行 份额
折算。 证券 B 在整个定期 份额 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3 月 15 日 ) ,本 基金
暂停 办理 申购 、 赎回 、 转换、 转托 管 、 配对 转换 业务 , 证券 A 暂停交易 , 证券 B
正常交易 。 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3 月 16 日 ) ,基 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 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证券 A 恢复交易 ,
证券 B 正常交易 。
(四 ) 根据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
实施细则》, 2018 年 3 月 16 日 证券 A 即时行情显示 的前收盘价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 的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 (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 由于 证券 A 折算前可能存在
折溢价交易情形, 证券 A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 基准 收益后与 2018 年 3 月 16 日
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 2018 年 3 月 16 日 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
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 由于 证券 A 份额 期末 约定应得收益 折算成场内 申万 证券 份额的份额
数和 申万 证券 份额 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 获得 的 新增 份额数 将取整 计算 (最 小单 位
为 1 份) , 舍去 部分 计入 基金 财产 , 故持有较少 证券 A 份额数或场内 申万证券 份
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 申万证券 份额 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证券 A 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分
配给证券 A 份额的持有人,而申万证券份额为跟踪 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 的基
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 证券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
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四 ) 投 资 者 若 希 望 了 解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业 务 详 情, 请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swsmu.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 电话:400 880 8588 ( 免 长 途 话费 )或
021-962299。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投 资者 投 资于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申万菱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