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阳光三泰贵州分公司违法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2018年03月05日 14: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 保监会贵州监管局网站3月2日公布的对北京阳光三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三泰贵州分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三泰贵州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责令阳光三泰贵州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1万元。时任阳光三泰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曹飞,2016年9月7日至2017年3月23日期间代管阳光三泰贵州分公司业务,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曹飞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

  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表示,阳光三泰贵州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责任编辑:蔡情)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