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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上海大桥支行内部控制违法 未纠正员工违规

2018年02月12日 20: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2014年、2015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桥支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行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被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桥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11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桥支行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晓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2015年,该支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行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22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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