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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资产河南违法违规 项目抵质押合同形同虚设

2018年02月12日 13: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8号)显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河南省分公司存在放款时质押物未进行出质登记、项目抵质押合同形同虚设违法违规行为。河南银监局对其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银监发〔2014〕41号)第二十八条,《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4〕40号)附件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8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银监罚决字〔2018〕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孟玲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放款时质押物未进行出质登记、项目抵质押合同形同虚设

行政处罚依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银监发〔201441号)第二十八条《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440号)附件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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