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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青岛一营业部违规变更负责人 被证监局警示

2018年02月08日 09: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讯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网站发布公告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东海西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于2017年发生变更,但未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青岛证监局对其予以警示。

  以下为全文:

  关于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东海西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5号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东海西路证券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负责人于2017年发生变更,但未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公司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表明你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予以警示。你营业部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有关机构监管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加强合规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合规管理工作,杜绝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青岛证监局

  2018年2月5日

(责任编辑:张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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