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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IPO前收两处罚 明天系隐身股东名单?

2018年02月05日 17:42    来源: 北京时间     齐文健

  近日,正处于A股IPO冲刺期的哈尔滨银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大连银监局开出的2张罚单。被罚原因是隐性回购方式虚假转让信贷资产,规避监管,以及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同时因上述两项违规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被罚款总计50万元。

  就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违规操作内部整顿等问题,北京时间财经致电、致函哈尔滨银行董秘办公室,不过截至发稿仍未受到任何回复。

  

  监管力度再升级 哈尔滨银行连收两张罚单

  2月2日,大连证监局公布了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的处罚决定。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因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虚增利润,违反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7〕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大连银监局罚款20万元。

  同一日,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还因以隐性回购方式虚假转让信贷资产,规避监管,收到另一张罚单,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其罚款30万元。

  此前,哈尔滨银行就曾被爆出因违反监管规定被罚款。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至2017年9月14日,哈尔滨银行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因为违反监管规定被罚23宗,合计罚款金额535.96万元。

  2018年,银监会延续了去年的严打严罚监管趋势。银监官网显示,截至1月31日,开年以来各级银监部门共开出491张罚单,每天平均为16张,同比上涨2.5倍之多,各地银监局罚款总额近6.5亿元,而票据业务、房地产业务成为受罚的重灾区。

  另外,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内容显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压实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内部问责流于形式、处理浮于表面的问题。董事会要担负起最终责任,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高管层要担负起执行责任;监事会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上级机构要担负起管理责任,真正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

  上市期麻烦不断 “明天系”隐身其中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3月,哈尔滨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次年其便正式提交了A股IPO计划。哈尔滨银行排队状况也已为“预先披露更新”,特色的小额信贷业务是其“必杀技”。

  不少银行在H股上市后,也陆续选择回归A股,顺势开启A+H股模式,哈尔滨银行也是其中之一。

  时间财经翻阅招股说明书发现,哈尔滨银行此次登陆A股获取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据证券日报报道,哈尔滨银行最低可发行12.22亿股,募集资金43.26亿元。

  另外,据中国经营网报道, “明天系”通过五家关联公司持有哈尔滨银行股份,这五家股东分别为黑龙江鑫永胜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天地源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同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润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财经梳理哈尔滨银行财报发现,截至2017年6月30日,黑龙江鑫永胜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天地源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6.40亿股、5.72亿股、5.22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82%、5.20%、4.75%。

  

  哈尔滨银行是地方性城商行,此前多是驻足省内,近年来,其一直突破地域性限制,因此规模不断扩大。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张,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快速增长,但大肆扩张也带来了不良贷款率连年攀升的难题。

  据了解,2012年至2017年6月底,哈尔滨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64%、0.85%、1.13%、1.40%、1.53%、1.65%,连续5年攀升。另外,2014年至2017年6月末,哈尔滨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总体上均呈下降趋势,不过2017年上半年,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02%和9.48%,与2016年年末的11.97%和9.35%相比,情况略有好转。

  北京时间财经记者 齐文健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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