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今日,据青岛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被罚20万元。
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银监罚决字〔2017〕2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孙从程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青岛银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2月28日
|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