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今日,据青岛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被没收违法所得3.5万元,并被罚50万元。
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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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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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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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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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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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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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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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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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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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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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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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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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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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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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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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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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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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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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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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