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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2018年01月17日 09:10    来源: 证券日报    

  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资本市场六大维度实施倾斜政策

    主持人孙华: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意见》要求力争2020年以前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高于所在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为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今日本报就读者关心的问题特请专家给予解读分析。

  ■记者 左永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其中要求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拓宽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在IPO企业审核、新三板挂牌审核、发行公司债券、并购重组审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专业帮扶等六大维度实施倾斜政策。

  具体来看,《意见》首先提出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加快审核进度,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等。在此之前,2016年9月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明确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一行三会印发《意见》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即对深度贫困地区企业加大直接融资政策倾斜要求,这些深度贫困地区的直接融资规模将有所提升。

  据悉深度贫困地区包括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西藏和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区;以及深度贫困县,据国务院扶贫办对全国最困难的20%的贫困县所做的分析,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3%,县均贫困人口近3万人,分布在14个省区等。

  除了要求加快深度贫困地区IPO企业审核进度的同时,《意见》要求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此外,《意见》鼓励上市公司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对涉及深度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优先安排加快审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专业帮扶,通过组建金融工作站等方式结对帮扶贫困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扶贫票据、社会效应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实行会费减半的优惠。

  相关统计显示,2015年至2017年,证监会围绕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内在需求,加快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品种创新,着力实现提质增效。其中在支持脱贫攻坚方面,贫困地区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268亿元,变政府输血为市场造血。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贫困地区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230家,民族地区挂牌公司超过300家,涉农挂牌公司超过400家。

  一位券商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尤其是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是一项长期政策,预计短期之内,在新三板挂牌审核、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环节,将出现比较明显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增长。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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