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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资源:分红公告

2018年01月17日 06:3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景顺长城资 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 月 17 日

  1. 公告 基本 信 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 (LOF ) (场内简称:景顺资源)

  基金主代码 1626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 理办 法》 、 《 景顺 长城 资源 垄断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 、《 景顺长城资源

  垄断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0.57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元)

  449,049,397.76

  截止 基 准日 按 照基 金 合同 约

  定的 分 红比 例 计算 的 应分 配

  金额(单位: 元)

  196,691,258.89

  本次 分红 方案 (单 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6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第 一 次分红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 基金收益每

  年至少分配一次, 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 内完 成; 每年 收益 分

  配次数最多为 4 次, 年度 收益 分配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年 度已 实现 收益 的 50%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为393,382,517.77 元。

  2. 与分 红相 关 的其 他信 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场外)

  2018 年 1 月 22 日( 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记 日在 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登 记在 册 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 投 资相 关事 项的 说

  明

  选 择 红利 再投 资 的投 资者 其现 金 红利 转换 为基 金 份额 的 基

  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8 年1 月19 日; 选择 红利 再投 资方

  式的 投资 者, 其红 利再 投资 所转 换的 基金 份额 将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 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8 年 1 月 23 日起可 以查 询、 赎

  回。

  1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 需要 提示 的 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 将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自基金托管

  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

  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买入的基金份

  额享 有本 次分 红 权益 ,权 益登 记 日当 天 场内 卖 出的 基 金份 额 不享 有本 次分 红权

  益 。

  3、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 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

  分红 。 托管 于注 册登 记系 统 (即 场外 ) 的基 金份 额分 红方 式可 为现 金分 红方 式或

  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

  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

  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对于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机构将只接

  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4、 投资 者可 以在 每个 基金 开放 日的 交易 时间 内到 各销 售网 点修 改分 红方 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不含 2018 年 1 月 19 日) 最后 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

  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 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 2018

  年 1 月 18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

  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

  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

  5、 权益 分配 期间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 本基 金将 暂停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6、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

  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7、 因分 红导 致基 金净 值调 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初始面值附近, 在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

  2

  面值。

  8、咨询办法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

  (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

  (3 )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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