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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四川违法编制提供虚假资料 保监局处罚128万

2018年01月04日 17:1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3日消息,太平财险川分、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行为,四川保监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太平财险川分、太平财险雅安中支、时任太平财险川分销售管理部副经理李肃、时任太平财险川分重客部助理经理关敏、时任太平财险雅安中支总经理罗春桥、时任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助理总经理钟锐作出行政处罚,共计处罚12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川保监罚(2017)25号)显示,经查,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太平财险川分、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行为。时任太平财险川分销售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李肃、时任太平财险川分重客部助理经理(主持工作)关敏、时任太平财险雅安中支总经理罗春桥、时任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助理总经理钟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员提奖发放清单及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凭证、审批流程系统截图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对太平财险川分罚款伍拾万元(¥500,000.00);

  二、对太平财险雅安中支罚款伍拾万元(¥500,000.00);

  三、对李肃警告并罚款柒万元(¥70,000.00);

  四、对关敏警告并罚款柒万元(¥70,000.00);

  五、对罗春桥警告并罚款7柒万元(¥70,000.00);

  六、对钟锐警告并罚款7万元(¥70,000.00)。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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