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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宇药业闯关A股:2015年净利润大增 因主要产品大幅涨价

2018年01月04日 16:16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月4日讯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药业”)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书,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保荐机构为华金证券。

  资料显示,新宇药业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及销售抗菌类原料药,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盐酸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新宇药业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7.04亿元,用于盐酸林可霉素及克林霉素磷酸酯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莫西克汀原料药生产线建设、腺苷系列中间体生产线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新宇药业分别实现营收3.80亿元、4.61亿元、4.35亿元和1.98亿元,同期净利润为4624.07万元、11802.04万元、4664.42万元和2435.66万元。不难看出,2015年新宇药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

  新宇药业表示,主要因为2015年盐酸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原料药产品受供需影响销售价格大幅度上升。

  据披露,报告期内,盐酸林可霉素的销售均价分别为384.40元/十亿、539.85元/十亿、397.88元/十亿和372.60元/十亿;克林霉素磷酸酯的销售均价分别为879.80元/千克、1328.03元/千克、969.28元/千克和977.77元/千克。记者还注意到,报告期内,新宇药业盐酸林可霉素的毛利率分别为33.82%、48.32%、30.29%和38.42%;克林霉素磷酸酯的毛利率分别为 10.44%、54.51%、39.56%和47.40%。

  招股书还显示,新宇药业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8.01%、65.09%、73.97%、51.60%。新宇药业表示,如果公司的主要销售客户因其产品经营策略、存货管理策略或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生变化,调整生产、采购政策,而公司未能开发新的客户,产品销售将受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新宇药业曾受到一起环保行政处罚。2015年,新宇药业因新厂微生物药物生产基地环保试生产手续于2014年12月26日到期,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主体工程仍投入生产,废渣未按照规定存放、污水水质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2015年2月,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监察通知,责令公司新厂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2015年4月1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新宇药业处罚33900元。

  股权结构方面,新宇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孟新华,持有公司股份3936.93万股,持股比例为43.74%。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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