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海南保监局今日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琼保监罚〔2017〕4号)显示,海南信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兴汽车)在开展商业车险业务过程中,存在向续保客户赠送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2017年8月1日-9月19日涉案保单件数共379件,给予合同以外利益14.29万元。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信兴汽车保险业务台帐、续保宣传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海南保监局表示,信兴汽车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对信兴汽车予以12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