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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湖北违法造假财务业务资料

2017年12月29日 17: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披露了湖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简称“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虚列会议费、员工工资套取资金用于业务维护,并伪造投保单位公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对副总经理何琼警告并罚款5万元。

  湖北监管局的处罚决定书披露,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的违法行为,一是虚列会议费、员工工资套取资金用于业务维护,涉及金额269342.59元。二是伪造投保单位公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涉及团险业务5笔。时任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何琼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湖北监管局对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何琼警告并罚款5万。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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