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8日消息,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同业投资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其罚款20万元。
吉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名称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马铁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同业投资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