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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开展关联交易违法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

2017年12月29日 10: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8日消息,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其罚款20万元。

吉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银监罚决字〔20176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邰戈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吉林信托开展关联交易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211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