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吉林分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中信银行吉林分行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王宇处以警告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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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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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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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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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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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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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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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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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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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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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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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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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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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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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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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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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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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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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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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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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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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王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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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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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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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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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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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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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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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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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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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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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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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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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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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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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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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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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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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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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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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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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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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