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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期货本月22日在郑商所上市

2017年12月11日 09:20    来源: 期货日报    

  将进一步丰富期货品种体系,拓宽期市服务国民经济的广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12月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于近日批准郑商所开展苹果期货交易。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苹果期货合约将于12月22日在郑商所挂牌交易。这意味着全球首个鲜果期货品种即将在我国上市。

  开展苹果期货交易,是证监会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期货市场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安排。苹果是天然的“扶贫”果,其主产区与我国重点扶贫区域高度重合,苹果种植是当地农户重要收入来源。苹果期货上市后,有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苹果市场价格,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市场各方提供价格指导;可为市场提供套期保值、防范价格风险的工具,稳定产业企业生产经营;以期货市场为桥梁,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期货+订单”以及“保险+期货”等模式,有效转移种植和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农户收益稳定,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实现苹果主产区精准扶贫的目标。此外,苹果期货上市还进一步丰富了期货市场品种体系,拓宽了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广度。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苹果消费国。2016年,我国苹果表观消费量约4254万吨,产量约4380万吨,产值约2320亿元。苹果是我国产量最大的水果品种(不含瓜类),在我国水果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我国也是苹果贸易大国。2016年,我国苹果国际贸易量合计达138.9万吨,其中进口量6.7万吨,出口量132.2万吨,均创历史新高,我国首次成为世界第一大苹果出口国。

  苹果种植广泛分布于我国25个省份,其中黄土高原地区和渤海湾地区是传统的苹果优势产区,山东、陕西、甘肃、河北、河南、山西及辽宁七省产量合计占国内总产量的90%以上。我国苹果产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完全由市场供需主导,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天气、主要经济作物比价、出口及市场预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近年来我国苹果产量逐年增加,价格波动频繁,不同年度间差别较大。由于缺少有效的远期价格指导和避险工具,产业链的相关主体难以主动应对市场供需变化,只能被动承受价格波动风险,经常造成果农和企业盲目囤积苹果,出现“果贱伤农”、企业损失严重的情况。上市苹果期货,有利于产业主体管理经营风险,稳定果农收入,有利于完善苹果价格形成机制,树立权威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产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布在我国农村地区。在农业部认定的122个苹果重点县市中,有33个是国家级贫困县,涉及数千万果农,苹果种植是果农创收的主要来源。

  对此,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苹果期货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能力,发挥期货市场的专业优势,助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一是有利于提升主产区的定价能力和果农销售的议价能力,涉果企业和果农可通过公开透明的期货价格,把握市场行情,提高企业效益,稳定果农收益。二是可以在苹果产业和资本市场间搭建桥梁,实现传统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通过“保险+期货”等模式,支持和引导贫困地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源,使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有序流动。三是可以发挥期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苹果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推动苹果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有利于提高我国苹果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我国苹果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商品期货品种覆盖了农产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及能源等领域,但是境内外都尚未上市鲜果类期货品种。苹果期货的上市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商品期货品种体系,开创我国乃至全球首个鲜果类期货合约交易,有利于增强我国苹果定价的话语权。

  上述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按照证监会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投资者教育和舆论宣传,切实履行交易、结算、监察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苹果期货平稳推出,促进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张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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