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银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33号)显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通过自主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较大金额贷款。同时,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上海银监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改正,并罚款合计人民币90万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33号)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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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银监罚决字〔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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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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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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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该公司通过自主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较大金额贷款。同时,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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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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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欣)